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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假高检网站诈骗如何避免网络诈骗

发布时间:2021-01-21 05:45:53 阅读: 来源:冲击钻厂家

虚假高检网站诈骗

养生之道网导读:虚假高检网站诈骗,被害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,这是怎么一回事呢?现在一起来看看虚假高检网站诈骗的来龙去脉。

近期,海淀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因设立、维护专门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虚假“最高人民检察院”等非法网站,而被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一款第(一)项规定判处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案件。据悉,此案系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自实施以来,海淀法院审结的第一起“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”案件。

2015年10月间,被害人李女士(33岁)在海淀区武警总医院内,因登录虚假的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”等非法网站,造成巨额经济损失。后经侦查发现,被告人胡某与该案中的非法网站存在如下直接联系:被告人胡某自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间,明知巫某(男,29岁,台湾居民,另案处理)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仍利用信息网络为其设立、维护专门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虚假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”等非法网站。

经查明,诈骗犯巫某通过QQ联系被告人胡某,让他模仿制作 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”、“工商银行网银界面”、“银监会”等网页、“博狗网站的博彩网页”等网站,并给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”网页加上查询《通缉令》的链接;“工商银行网银界面”网页加上登记网银信息记录的链接,使这些虚假网站能够窃取客户登录网银的所有密码等资料。

被告人胡某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犯罪活动的网站,这个行为已经触犯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该条明确规定,设立用于实施诈骗、传授犯罪方法、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、通讯群组的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所以,本案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“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”。最后,法院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2年,罚金5000元。

网络诈骗层出不穷,我们一定要形成良好的上网习惯,并且要学会自我保护,避免人身和财产的损失。那么如何防止网络诈骗呢?

如何避免网络诈骗

1、给自己的电脑和手机安装杀毒软件,定期杀毒应该成为一种习惯。

2、进行网银、支付宝操作时,要确保使用安全的浏览器和登录正确的网址。

3、在网上购物,要选择正规、大型电商。设置复杂支付密码,并定期更换,最好选择“密码+校验码”双重验证。

4、在网站注册账号时,只填带*号的必填项,尽量提供最少的信息。

5、不随意打开陌生邮件,尤其是带附件的邮件或者声称中大奖的邮件。

6、尽量别“蹭网”,公共场所的未知WiFi一定不要链接。

7、如今在微信上测性格、运势等链接泛滥。这些链接通常会要求你提供姓名、年龄等基本信息,后台还会直接获取你的手机号码等信息。

8、不要把个人敏感照片、数据上传到云端。

9、尽可能不要再网站上以全部明文方式公开自己的姓名、电话号码和家庭住址等信息。再有,像现在的很多租房网站,都会对用户联系信息隐藏几位。这种放肆就相对安全的多,起码不至于让人随便一搜索就搜到。

10、用户如果发现个人信息出现泄漏,希望能够删除相关信息的时候,除了在原网站上要求删除外,还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来查阅自己的信息还在哪些地方存在(不一定是快照,也可能是其他网站)。这样一来,就相对安全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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